关于“麻城市三河口镇“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招标编号:HBMC-202106GL-023001)” 招标文件更正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第2.2.4(2)条款主要人员”原内容为:
2.2.4(2) |
主要人员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2分 |
自2018年5月起担任过单个1200万元或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总工,且有项目法人对其工作的积极评价的得3分。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项目法人证明材料扫描件。 |
现更正为:
2.2.4(2) |
主要人员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2分 |
自2018年5月起担任过单个1200万元或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总工,且有项目法人对其工作的积极评价的得2分。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项目法人证明材料扫描件。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麻城市三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