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城发集团教育产业园区一期工程(实验三小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家电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HBMC-202203QG-003001001)”澄清及更正公告
各位潜在投标人:
因有潜在投标人对“市城发集团教育产业园区一期工程(实验三小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家电采购及安装项目(HBMC-202203QG-003001001)”的相关招标内容提出疑问,现对相关问题作出答复,并对部分内容作出更正。
一、问题1: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需完全响应核心产品(分体挂机(1.75匹 35GW))的所有参数及要求”是否有品牌倾向性?建议考核主要参数,如额定制冷量、额定制热量、能效比。核心产品的参数在行业内仅有个别品牌能全部满足,国内主流品牌格力、海尔、海信等厂商均无法全部满足。
回复:1、设置核心产品是由于本项目采购产品并非单一产品,同时考虑到可能会有同品牌产品参与竞争的情况出现,故设置核心产品,通过核心产品的品牌来界定同品牌产品参与投标的处理办法,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性。同时,空调在本采购项目中占比较大,无论是将分体挂机(1.75匹 35GW)还是其他空调参数作为核心产品均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2、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所要求的技术参数或特有技术描述均为招标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和实际需求来设置的,相关产品并不存在品牌倾向性,其中固定参数均为基准参数,投标人可以对清单及参数要求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不低于或更优设备配置,其中分体挂机(1.75匹 35GW)参数更优或不低于是指:额定制冷量≥(基准值);额定制冷功率≤(基准值);额定制热量≥(基准值);额定制热功率≤(基准值);电辅加热功率≥(基准值);能效比≥(基准值);室内噪音≤(基准值);室外噪音≤(基准值);循环风量≥(基准值),其它涉及空调类相关产品性能评比的参数均以此界定。
问题2:本次招标设备中包含空调天花机,而空调天花机也是中央空调的一种,可否提供类似业绩予以相应?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家电业绩(注: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1、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3.1(1)资格要求-③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分体挂机(1.75匹35GW)),投标人须是核心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核心产品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以上参与投标的,参照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修改为“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天花机(5匹120),投标人须是核心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核心产品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以上参与投标的,参照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
2、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一、采购内容及要求”的清单部分参数进行修改(详见公告附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由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延期至2022年4月18日上午9:00。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麻城市城发教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