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潜江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项目名称)HBQJ-202311QG-023001001 (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公告中3.1招标人资格要求:(2)施工资质须满足①+②:①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现更正为:(2)施工资质须满足①+②:①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
2. 原发包人要求1.1.4采购预算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项目招标限价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最高限价 *** 万元,资金由政府专项债券及市级财政资金解决。
现更正为:本项目采购预算:建安费报价报下浮率,建安费费率招标控制价为100%。以潜江财评中心编制的建安费预算费用总价*(1-建安费中标下浮率)计取,最终工程结算以审计结论为准。设计服务费费率招标控制价为100%,最终以潜江财评中心编制的设计预算费用总价*(1-设计费中标下浮率)计取。投标人中标后,其所填报的下浮率在整个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中不做调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潜江市盛世鑫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