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河西高新区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EPC项目蕲春县河西高新区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EPC项目(HBQC-202205FJ-00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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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QC-202205FJ-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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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河西高新区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字【202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河西高新区小学(蕲春县实验小学河西分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蕲春县河西高新区小学(蕲春县实验小学河西分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蕲春县河西工业园东八路与北二路交界处南角 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 5139 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 24820.3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5496.8 平方米。拟新建两栋教学楼、一栋幼教楼、一栋综合楼、一栋食堂、一栋教师周转房,另配套建设运动场、幼儿活动场地、围墙、门楼等附属工程;并配套绿化、道路硬化、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等基础设施设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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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通过建设单位审核及第三方审查;配合业主有关对外手续办理及工程报规报建;本项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所有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发电机组、中央空调等)、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燃气工程、通信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室外硬地及道路工程、室外管线综合、精装修工程)、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工程建设其他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7-01 合同估算价:513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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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要求:(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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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同时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一个。 7、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2022年1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网站公示截图)。 2、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 财务要求:(1)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均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000万元(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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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5月19日至2022年05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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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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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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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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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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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