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河西高新区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EPC项目(二次招标)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蕲春县河西高新区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EPC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HBQC-202205FJ-005001001),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条中: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现变更为: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2条联合体投标的要求中第(6)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同时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一个。”现变更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联合体成员委派,同时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一个。”
第(7)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现变更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延期至2022年06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7月6日09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蕲春县河西高新区小学(蕲春县实验小学河西分校)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