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蕲河下游2021-2022年度黄砂开采生产力资及砂石
筛选项目第1标段招标文件修改通知NO:01
(标段编号:HBQC-202203QT-001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6.6.1款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总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2、投标人须知第10.4.2款(2)修改为:提供项目本标段当地村或乡镇同意协调关系的承诺,与河道堤防管理部门达成协议书。
3、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2)款 3、协调关系能力修改为: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本采区当地村或乡(镇)出具的负责在开采期限内(含汛期)配合并协调处理周边关系的承诺书或文件,与河道堤防管理部门达成协议书的得6分;(2)投标人承诺在签定合同前提供本采区当地村或乡(镇)出具的负责在开采期限内(含汛期)配合并协调处理周边关系的承诺书或文件,与河道堤防管理部门达成协议书的得2分;(3)没有提供的得 0 分。
招标人: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招标代理机构: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