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综合实验实训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211FJ-201003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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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211FJ-2010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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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汉江师范学院综合实验实训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江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投资:60%,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40%,招标人为汉江师范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汉江师范学院校园内。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一栋综合实验实训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307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3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建筑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实训中心、教师教育技能培训中心及辅助用房等,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绿化道路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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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汉江师范学院综合实验实训中心项目的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和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30 合同估算价:11611.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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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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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具备①或②或③业绩:①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商住楼除外,以下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②至少一项单项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商住楼除外,以下同)工程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图纸审查完成时间为准);③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商住楼除外,以下同)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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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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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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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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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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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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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