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设备采购安装YK-G-50合同段(HBZX-201606GL-335065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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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X-201606GL-33506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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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7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13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部省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法人自筹和申请世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湖北省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YK-G-50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城市 建设规模:雅口航运枢纽工程是一个以航运为主,兼顾发电、灌溉、旅游等综合开发功能的项目,工程总投资33.5亿元。枢纽位于汉江中游襄阳至钟祥河段,是汉江干流湖北省内梯级开发中的第6级,距上游崔家营航电枢纽52.67公里,距下游碾盘山水利枢纽59.38公里,距离汉江河口446公里。工程坝址位于襄阳北宜城市下游15.7公里处流水镇雅口村,控制流域面积13.3万平方公里,水库正常蓄水位55.22米,总库容3.09亿立方米。枢纽主要建筑物包括船闸、电站厂房和泄水闸等。船闸规模为Ⅲ级,可通行双排双列1000吨级船舶。原规划右岸滩地鱼类增殖放流站用地约80亩,有亲鱼池、种苗池、育苗车间、孵化池。滩地站址处距汉江边直线距离近500m;与管理处营地临近,以大坝中心线相分割,可以与管理处营地融为一体。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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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建设所需全部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现场安装、系统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以及对运行人员提供技术培训等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备采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孵化养殖设备(增殖站运行所需苗种养殖设备、受精卵孵化设备主要包括车间配置直径1m培育缸30个和直径4m培育缸10个,尤先科孵化器3个,玻璃钢孵化槽3个,孵化桶4个。);(2)养殖辅助设施设备:包括管道泵、养殖辅助机械及各类网具等;(3)实验设施:多参数水质分析仪等;(4)循环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转盘式微孔过滤器、湿式生物球过滤器、自动雨淋曝气式生物球过滤器、紫外线水消毒系统、水循环电器控制系统、流量及液位传感器等。(5)给排水系统:养殖设备与循环水处理系统之间所有连接管道、PVC给水管、PVC循环水补水管、PVC循环水回水管以及PVC废水排水管。(6)电气仪控设备:包括(1)~(5)项配套动力控制柜、现场操作按钮箱、PLC控制器及其他仪控仪表设备、仪表电缆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段编号为YK-G-50。 交货地点:湖北省宜城市。 计划交货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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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质量保证期:初步验收证书颁发之日起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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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1个合同段。 3.4其它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及代理商(或多个代理商)如果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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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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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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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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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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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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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件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 表1-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授权书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人可以自行生产上述部分或全部拟投标主要产品的 ,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生产(制造)商资格声明。
表1-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招标文件中的近5年如无特殊说明,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同。 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有效的合同的彩色扫描件和验收证明材料(交货验收单或完工验收单或发包人开具的验收证明),需注明发包人(购买人或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所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满足业绩规模的要求;如无法反映的,应附发包人(购买人或项目业主)的盖章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定。 3、业绩认定的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供货业绩,则投标人应补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能反映投标人至少承担该项业绩中的孵化养殖设备或养殖辅助设施设备供货。
表1-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表1-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1、项目负责人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供货合同的彩色扫描件。如果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供货需求的,还应补充提供采购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能反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供货业绩要求等,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五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合同额以合同协议书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