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随州市传染病医院项目电梯招标答疑澄清公告(第一次)
编号:HBSJ-202009FJ-119003001
各申请人:
经研究,对新建随州市传染病医院项目电梯(标段名称)项目编号:HBSJ-202009FJ-119003001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内容由“/”修改为: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2投标报价”内容由“/”修改为: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服务费、交通费、保险、税金、代理服务费等所有流程的全部各项直接、间接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的风险,一旦中标投标人均不能作任何调整。
3.2.2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3.2.3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
3.2.4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3.2.4.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3.2.4.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价格中。
3.2.5 其他伴随服务:包括货物的制造(如为制造商)、配件预埋、安装(含二次搬运费、垂直运输费)、装卸、货物保管、试验、检验、交验、技术服务费、税金(交钥匙工程)、保修、办理电梯运行许可证等。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1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内容由“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电子交易平台”根据中标人的中标价和鄂价工服[2017]61号《关于降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发出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缴费通知单。中标人应当按照缴费通知单规定的金额、方式和时间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修改为:
10.4.1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根据2021年7月14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取消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四、原招标文件未明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现请各申请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新版招标文件中已载明合同条款及格式。
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随州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