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HBSJ-202301FJ-004002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武汉纺织大学新建建全大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武汉纺织大学新建建全大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42页人员要求和6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施工人员配备情况打分项人员要求不一致,请问水电安装负责人、弱电(安防、消防联动、管理系统等)施工负责人、暖通施工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是否必须配备?
答:招标文件42页人员要求为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是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满足的要求和资格评审标准的内容之一;招标文件6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施工人员配备情况打分项是对投标人拟派的施工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情况及投标人自身情况自行考虑对水电安装负责人、弱电(安防、消防联动、管理系统等)施工负责人、暖通施工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的配备情况。
2.请明确施工完成量是否按月度进行确权?
答:以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内容为准,工程进度款按形象进度支付。
3.请问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答:可以。
4.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11.5(2)中,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设置最高限额,请问是否有最高限额,为多少?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11.5(2)中对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已规定“不设置最高限额”。
5.红线范围内能否作为办公区及生活区临建场地,如果不能场外能否提供?
答:原则上在红线范围内设置办公区及生活区临建场地,如场地不够用,需与发包方协商,经发包方同意后方能使用附近场地。
6.请提供现场临水临电接驳口位置及相应的口径、容量等参数。
答:临时水接驳口,在本项目主体建筑周边60米内的校内主干道旁;临时电接驳口在本项目主体建筑西侧约300米处。具体参数以现场自行踏勘及水、电主管部门提供信息为准。
7.根据现场自行踏勘,有临时建筑活动板房及信号塔在本项目红线范围内,进场前是否可以全部拆除;
答:校方正在协调信号塔迁改事宜,预计红线内临时建筑活动板房可部分拆除,以满足主体建筑施工要求。
8.根据现场自行踏勘,阳光大道及金龙大街不具备开门的条件,本项目施工大门是否可设置在校区内;
答:若校外开门条件不允许,施工大门可以设置在校区内,但大门应根据项目总平面图道路与校内主干道交汇处合理设置。
9.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分值构成承包人建议书0分,承包人实施方案35分,而评审标准中,承包人建议书分值为17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值为18分,两者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条范本固定格式,无法调整,具体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和(3)的规定为准。
10.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章节内容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章节内容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人在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自行考虑将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项要求提供的内容编制进入对应的章节。
11.技术标是否为明标;
答:是。
1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8页3.2.4条中列明的暂列金1000万是否为含税金额?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十二条规定“暂列金1000万元为含税价”。
1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8页3.2.4条中说明暂列金包含在建安工程费中,请确认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1468.39万元中是否不包含该笔1000万元的暂列金?
答: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1468.39万元中不包含该笔1000万元的暂列金。
1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8页3.2.5条中投标报价其他要求建议增加计价依据文件“《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厅头〔2021〕2263号)”和“《湖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调整的通知》〔2021〕 2067号”。
答:不增加。
15.建议将招标文件第117页1.1.7.13条“总承包方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二个月之内将施工图预算所有审核资料一次性送达发包方,若延迟交每日罚款 1000 元,结算审计时一并扣除。”改为“总承包方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三个月之内将施工图预算所有审核资料一次性送 达发包方,若延迟交每日罚款 1000 元,结算审计时一并扣除。”
答:不修改
16.招标文件第129页“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00 元/次,发包人视情形有权解除合同。”建议调整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0元/次,发包人视情形有权解除合同。”
答:不调整
17.招标文件第124页11.4条中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3)日降雨量大于 100 ㎜的雨日、 50 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建议修改为“(3)日降雨量大于 50 ㎜的雨日、 50 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答:不修改
18.招标文件第124页11.5条中“(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不设置最高限额。”建议设定最高限额。
答:不修改
19.招标文件第151页16条中建议在原调价范围增加以下可调价材料:二次结构钢筋、二次结构混凝土、细石混凝土、措施钢筋、砌块、砂浆、电线电缆、钢制构件等市场价格浮动超投标当期价格±5%材料。
答:不修改
20.投标须知第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设计费由投标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所确定的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为= 189.49 万元,不按此标准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请问:本次设计费报价是否需要考虑下浮率?
答:不考虑。
21.招标文件第154页付款条件“1.完成基础,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签约合同价 (不含暂列金)的 15%; 2.完成 2 层主体结构,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签 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 20%;3.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签 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 15%;4.完成外立面装修,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签约 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 15%;5.预付款的回扣采用机动方式,须在竣工验收前扣回完毕;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 20%;”建议调整为“1.完成基础,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签约合同价 (不含暂列金)的 15%;2.完成 2 层主体结构,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签 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 20%;3.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签 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20%;4.完成外立面装修,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20%;5.预付款的回扣采用机动方式,须在竣工验收前扣回完毕;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23.5%;
答:不调整。
22.招标公告2.1项目概况中,“配套建设…充电桩…”,2.2招标范围中包含“预制装配式构件、溶洞等不明地质处理”。然而建全大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总概算中不含以上费用。请明确是否应在2.2招标范围第6条不包含的范围中增加充电桩、预制装配式费用;明确溶洞等不明地质处理按专项方案及工程签证据实计算。
答:以招标文件描述为准,不做修改。
23.招标公告2.2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在概算文件中并未列施工图预算编制费。请明确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是否包含在设计费或建安费中?
答: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已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考虑。
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如有专业专项分包工程,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一览表》”,因投标时暂无法确定所有分包事项,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如有专业专项分包工程,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一览表》,《拟分包项目情况一览表》,未列出的分包事项,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批分期就分包事项向发包人提交申请,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对外分包。”
答:不予调整。
25.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数量需核实,持证人员要求数量过多。
答:不予调整。
26.评标办法前附表2.2.4中要求施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非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可行?
答:不可行。
2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的是2012版《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议采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2020年发布的新文件更适用于完善管理办法之后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21〕2号)第十六条推荐使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答:不予调整。
28.合同专用条款:1.1.7.12“及由发包人签字同意的工程变更之和”,按合同理解还应增加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与发包人签字同意的签证。
答:不修改。
29.合同专用条款:4.2.1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前期款项不再支付,条款不合理,建议修改为退场结算办理完成之前不再支付款项。
答:不修改。
30.合同专用条款:5.2承包人的设计内容,(1)工程设计主要内容中“教学设备专项”及(2)工程设计主要专业中“教学设备系统、会议系统、音响系统、充电桩”不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应删除。
答:以招标文件描述为准,不做修改。工程设计应全面涵盖本项目各项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会议系统、音响系统、充电桩等)。
31.合同专用条款:11.7“因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批准时间延迟造成费用增加或约定的时间延长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不合理,建议删除。
答:不修改。
32.合同专用条款:17.1.1.1设计内容增减、设计内容修改调整,设计费不调整不合理,建议纳入变更管理;合同内总价措施费及单价措施费均为固定总价,增减变更部分不做调整不合理,总价措施费可为固定总价,单价措施费计价方式应同分部分项工程费。
答:不修改。
33.合同专用条款:22.1.7人工费应用按湖北省住建部门发布的文件调整。
答:不修改。
34.合同专用条款:5.2承包人的设计内容第(2)条中“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不管何种原因引起的设计漏项、缺项、错项以及经图审单位提出修改而造成工程造价增加等,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合理,建议修改为由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造价增加等,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答:不修改。
35.变压器、配电箱及低压柜(高压柜可按此要求)要求的品牌较高,与概算指标不符,请核实;防水卷材、涂料要求立邦、多乐士是否有误,主要产品不是防水涂料;暖通空调约定的品牌为中央空调品牌,并不是常用的多联机品牌。
答:不修改。
36.正文主要材料及工程设备要求中,对于钢制防火门的要求(“设备房用甲级;楼梯间用乙级;竖向井道用丙级”)过于具体,规范中具体篇章描述对于不同位置的防火门等级有不同的要求。例如防火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竖井在楼层无水平防火分隔时,应为乙级防火门。
答:不修改。若国家有相关规定的按规定设计。
37.正文主要材料及工程设备要求中,窗要求“采用普通中空玻璃”,与实际性项目不符。在项目中,部分窗仅用普通中空玻璃难以满足要求;例如消防救援窗需要夹胶安全中空玻璃才能满足要求。
答:不修改。有特殊要求的窗在设计时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38.发包人要求中(P171页)1“发包人单位内已建成给水加压泵房,在其单位内花房旁边,主管网DN400,已运行16年,出水水压约3.6Mpa。”请明确出水水压值为3.6MPa,还是实际应为0.36MPa。
答:水压为0.36MPa。
39.实验室污水处理设备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废水处理站包含在本项目建安工程内,需进行整体设计施工。废水处理设备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在废水处理站施工时需预留设备管道和接口。
40.标书中要求为全WIFI覆盖,公共走道是否要设置放装AP?
答:全WIFI覆盖范围包括公共走道区域。
41.标书中要求无线WIFI覆盖,但是概算文件中无放装AP、面板AP项,此项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答:在。
42.弱电智能化工程,标书中仅提到了网络专项工程和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有其他弱电智能化项?
答:各报告厅和会议室的会议系统、音视频系统在设计范围之内,施工时需预留管道和接口,但会议系统、音视频系统的设备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3.建全厅(多功能厅)、全棉时代厅(中型平层报告厅)、崇真厅(中小型阶梯报告厅)及其他小会议室的音、视频系统是否在设计范围内?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答:各报告厅和会议室的会议系统、音视频系统在设计范围之内,施工时需预留管道和接口,但会议系统、音视频系统的设备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4.主要材料及工程设备要求中,暖通空调中央多联机所列品牌均为进口品牌,是否增加国产品牌。
答:否
45. 2.3.2.3.2中弱电间风量≥1000m3/h偏大,应根据弱电间实际面积进行计算,建议按换气次数实际计算。
答:在施工图设计时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深化。
46.请提供施工现场详细给水点位置。
答:临时水接驳口,在本项目主体建筑周边60米处的校内主干道旁,具体位置以现场自行踏勘情况为准。
47.请提供施工现场用电接驳点位置及用电容量。
答:临时电接驳口在本项目主体建筑西侧约300米处。具体位置以现场自行踏勘情况为准。用电容量约600KVA。
48.请提供红线范围内苗木移栽时间。
答:苗木移栽由学校于近期实施。
49.请提供现场的雨水及污水的出水口位置。
答:雨污水接口在本项目主体建筑60米内校内道路旁,具体位置以现场自行踏勘为准。
50.请提供周边市政管线图、地下室支护图、桩基施工图、地下室结构图纸。
答:距离本项目主体建筑30米范围内无市政管线,具体情况以现场自行踏勘为准。
51.阳光大道、金龙大街是否能设置施工大门?
答:可以设置,手续需自行办理。发包方不另行提供费用。
52.施工临时办公区及生活区是否能在红线范围内进行设置?
答:原则上在红线范围内设置办公区及生活区临建场地,如场地不够用,需与发包方协商,经发包方同意后使用附近场地。
53.施工车辆进出校园时间段是否有限制?
答:原则上无时段限制。但承包人需服从学校对车辆出入、校内行驶、停放等相关制度管理。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考试及各类校园活动。
54.请问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答:可以兼任。
55.招标文件P60-项目经理配备情况2中,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0 ㎡且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和合同;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图审合格资料,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竣工备案资料或竣工验收资料。时间要求:(1)设计负责人:时间以图审合格时间为准;(2)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以竣工备案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一个满足要求的项目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项目经理5年内很难完成两个项目,请问是否可以改成每一个满足要求的项目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或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0 ㎡且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每一个满足要求的项目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答:不予调整。
56.施工车辆是否能走校园道路?若不可以,是否能打开围墙,接驳至校外道路?
答: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施工大门尽量设置在阳光大道或金龙大街上,相关手续需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方不承担费用。如条件不允许,施工车辆可以走校园道路,但需服从学校对车辆出入、校内行驶、停放等相关管理。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考试及各类活动。
57.校园内是否对施工时间有特殊限制?午间及工作日等时段是否有要求?
答:无特殊限制。但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考试及各类校园活动。
58.能否提供施工区域内现状管网图?
答:施工内无市政管线,具体情况以现场自行踏勘为准。
5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载明的计划竣工日期是否应指“工程竣工备案日期”,还是指“工程竣工验收日期”?
答:工程竣工日期指完成本项目联合验收合格之日期,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所在地“工程项目联合验收”政策为准。
60.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提供的“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06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11-14 23:59:59”计算,计划工期应该为521日历天。是否应以计划工期520日历天为准,据此调整计划竣工日期?
答:以工期520日历天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修改为:2024-11-13 23:59:59。
61.P198-206投标文件五、价格清单,表格中的“项目名称”需填写的内容是否有格式要求,是否按概算中的“项目名称或费用名称”列项明细组成报价?
答:可按概算中的“项目名称或费用名称”列项明细组成报价。
62.土方消纳费是否包含在招标控制价中?
答:土方消纳费包含在招标控制价中。
63.现场树木移植是否有指定移植场地?
答:现场树木移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64.招标文件P33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扫描件,此处是否只需提供上述关键页即可?
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自行考虑提供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是否合格。
65.招标文件P60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 (2)中规定工程获奖情况详见 2.1、2.2 打分项,以下奖项或证书须提供相应证书彩色扫描件,以获奖日期为准。目前2023年第一批国家级奖项现只有红头文件公示,暂未发放获奖证书,2023年奖项是否以红头文件时间为准、2023年奖项能否只提供红头文件?
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自行考虑提供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是否合格。
66.钢网架结构,结构与建筑图纸不符,结构平屋面,建筑为坡屋面,以哪个为准?
答:以建筑图纸为准。屋顶为坡面。
67.能否提供现场交压器大小及位置?
答:临时电接驳口在本项目主体建筑西侧约300米处。具体位置以现场自行踏勘情况为准。用电容量约600KVA。
68.请明确实验室污水处理站是否作为专项深化设计施工。
答:废水处理站包含在本项目建安工程内,需进行整体设计施工。废水处理设备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在废水处理站施工时需预留设备管道和接口。
69.能否提供项目红线周边高压电线高度及走向布置情况。
答:高压线对本项目没有影响。
70.请明确红线内信号塔高度及平面位置。
答:校方正在协调信号塔迁改事宜。
招标人:武汉纺织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