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武汉天河机场T3航站楼、T3地下停车场及T2航站楼消防系统检测项目
招标编号:HBSJ-201904QT-004003001
致各投标人:
一、现对各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1、依据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鄂公消【2017】58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总队制定了《湖北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审批暂行办法》,其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资质的审批文件中并不包含CMA计量认证证书。
综上所述,我方提出对于项目名称:武汉天河机场T3航站楼、T3地下停车场及T2航站楼消防系统检测项目(招标编号:HBSJ-201904QT-004003001)的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1.4.1提到的投标人资质条件须具备有效期之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该条款不合理。
回复: 本项目由投标人对武汉天河机场T3航站楼、T3地下停车场及T2航站楼火灾消防系统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须提供检测报告。
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2、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63号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标注资质认定标志;
3、国认实【2018】12号文《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的规定: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相关业务委托,涉及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又需要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时,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得加盖资质认定(CMA)标志,并应在报告显著位置注明“相关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或类似表述。
综上所述,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之内CMA计量认证证书是保证顺利完成本项目的必备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