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002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咸宁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雪亮工程(项目名称)咸宁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问: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1.3章节采购清单第60项与招标文件附件《3咸宁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雪亮工程”招标工程量
清单》第62-64项内容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第62-64项为立杆基础类,图纸有设计,以本清单为准;
问:2.招标文件附件《3咸宁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雪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第65-66项内容,招标文件中没有涉及,
以哪个为准。
答:第65-66项图纸有标注,为达到该工程的完整性,以本清单为准;
问:3.招标文件第五章第1.3章节采购清单第2.2视频云存储系统为三项内容,招标文件附件《3咸宁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
“雪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第75项合并为一项,以三项分开报价还是合并成一项报价,请明确。
答:合并为一项报价。
招标人: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