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东路、东一路、楚九路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建设项目(HBSS-202103SZ-00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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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S-202103SZ-00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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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滨湖东路、东一路、楚九路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建设项目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审批【2020】3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鸿晟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石首市东部新城区 建设规模:1、滨湖东路道路全长1238.002m,红线宽度24m,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h;2、东一路道路全长620.526m,红线宽度20m,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h;3、楚九路道路全长433.531m,红线宽度20m,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h。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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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为三条道路主体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完成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招标内容包括:(1)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2)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等。(3)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采购内容。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滨湖东路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5-20 合同估算价:7950.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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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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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总承包实施的能力;(2)勘察设计资质:其中勘察资质要求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要求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3)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或交通道路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3、人员资格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4)其他人员: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或资格证,安全员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5)施工方以上人员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录入的人员。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由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其中勘察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1 家,以勘察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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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3月26日至2021年03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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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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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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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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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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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