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HBSS-201711QT-015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首市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名称)已由石首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首市政府收文处理单2017092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城乡规划局,招标人为石首市城乡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石首市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至规划的楚五路、南至规划的黄莲湖大道、西至山底湖官田湖、东至规划的城东大道,总面积约6.5平方公里。目标要求:1)详细确定该区域各类用地的界线和适用范围、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建的建筑类型。2)利用城市设计、项目策划的方法和表达手法,科学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各级支路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及标高。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5)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细则。7)其它未注明事项。
2.2招标范围:石首市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北至规划的楚五路、南至规划的黄莲湖大道、西至山底湖官田湖、东至规划的城东大道,总面积约6.5平方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为事业编制人员,说明理由,并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需提供自2014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3日独立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 11 月23日至2017年11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石首市财宝街2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ssztb.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首市城乡规划局 招标代理: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首市文峰路文明巷17号 地 址:石首市财宝街30号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13886600995 电 话:0716-7288956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