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山底湖东、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石首市山底湖东、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包名称)(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SS-201809QT-018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首市山底湖东、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发改审批 [2018]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首市金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石首市山底湖东、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山底湖东片区棚户区位于老城区以东(国强村);山底湖西片区棚户区位于城关路南侧、看守所西侧;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山底湖东片区棚户区项目总用地面积28319.9㎡,总建筑面积100240.42㎡,总户数为674户,车位632个,容积率2.79,总投资约3.5亿元;山底湖西片区棚户区项目总用地面积42992㎡,总建筑面积127243.6㎡,总户数为902户,车位850个,容积率2.55,总投资约4亿元。(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为准);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工程费用按财政评审审定金额的96%,勘察及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标准的30%计取;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石首市山底湖东、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建设项目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全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设计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
2.6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等;
2.7设计部分: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所有设计项目及相关评审和审查合格证书。以上设计部分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房标准所要求的设计内容;
2.8采购部分: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发包人要求中标人采购的第三方服务项目,主要包含节能评估、水土保持、白蚁预防、土壤中氡浓度检测、消防性能化评估、交通评估、能源评估、绿色建筑评审、防雷报审以及应建设项目开发必要的实际发生的第三方服务。具体以建设项目需要为准;
2.9施工部分: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供气、供水、供电、室外道路及管网、园林景观等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等全部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具体按照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部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标准的施工内容;
2.10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11质量要求:国家现行勘察、设计及施工等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12付款方式:“3:3:2:2”模式支付,即项目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按每季度完成工程量的30%进行支付),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支付30%,二年内支付20%,三年内支付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拟派出的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和人员信息必须已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且本次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必须与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一致,不得有在建工程。(证明材料为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截图);
3.4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日期前推3个月)的社会保险(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纳证明;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组成,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年 10月 12日至 2018 年 10 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1月 5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石首市财宝街28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首市金丰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石首市绣林办事处建宁大道355号侧
邮 编: 434400
联 系 人: 张帅
电 话: 1897165567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首市楚天大道南端产业花园26号楼东侧
邮 编: 434400
联 系 人: 王静
电 话: 0716-7215966
2018 年 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