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首市锦绣大道、车禄东路改造等6条道路EPC总承包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
各投标申请人:
现对石首市锦绣大道、车禄东路改造等6条道路EPC总承包项目(中心备案编号:HBSS-201710SZ-008001001)资格预审文件做出以下澄清及修改: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5家,为提高本项目竞争性,现将有限数量制家数提升至9家。
2、资格预审文件第28页要求各负责人职称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第45、46页评分记录表中是“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前后不一致。因各负责人所负责工作不同,现统一为“高级工程师”,不限定专业。
3、资格预审文件第61页附表“3-3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该页备注2已明确“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因此若投标申请人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无需提供信息登记。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