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首市绣林路家铺小学新建综合楼工程”
招标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石首市绣林路家铺小学新建综合楼工程”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第2.2.2(4)之“其他评审”第1项“企业荣誉”现作如下更正:
原“投标人完成的同类别工程(即房屋建筑工程)近五年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楚天杯”奖项,得2分,没有得0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完成的同类别工程(即房屋建筑工程)近五年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优质工程奖项,得2分,没有得0分.”
招标文件内其他内容不变。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