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勘察评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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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HBSS-201709QT-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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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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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勘察于2017.09.29.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2017.10.20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7.10.20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石首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勘察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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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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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SS-201709QT-005001001 |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建艺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湖北华宇高科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 | |||||
投标报价(元/%) | 145.8 | 145.1 | 146 | |||||
质量目标(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 60 | 60 | 60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李毅 甲级 B142003105 | 李伟 综合甲级 B142016017 | 张鹏 甲级 B142004577 |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
获奖信息 | ||||||||
其它 | ||||||||
三、公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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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17.10.20至2017.10.23(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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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异议与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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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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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绣林大道大道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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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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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 标 人: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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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石首市绣林大道大道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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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肖玉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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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13886622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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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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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北省石首市产业花园26号楼东侧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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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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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15507168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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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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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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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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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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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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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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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处室:监督检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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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027-87232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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