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神定河流域内源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二期)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十堰市张湾区神定河流域内源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二期)EPC(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发改审批【2018】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神定河流域重点支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神定河流域内源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二期)EPC。
2.2.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神定河流域河道及其支沟范围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1)红卫河袁家沟的综合整治,主要包括:支沟河道及暗涵段的清淤、河道硬化及枯水河槽建设;支沟的破损管网重建;支沟沿线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小微污染源的综合整治;(2)新建200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地埋式建设或建设面积控制在1000㎡以内的地上建设。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设计、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内容。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服务,确保达标排放。为保证项目实施方案的准确和完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并取得相关数据(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投资估算总额:约1500万元(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
2.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业绩各一项(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各自在本项目中所承担任务的相应业绩。
3.4本项目比照采用“茅箭区泗河流域涌沟微污染治理工艺技术采购入围单位”(工艺技术入围单位结果公示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1803/notice_yIGo7N4eNQqeLoAy.html)的工艺技术,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入围工艺单位授权使用承诺函,确保承接到本工程后能够拥有工艺技术使用权。
3.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提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7 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 政 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十堰市张湾区神定河流域重点支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华浩 联系电话:13872811966
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香 联系电话:1867192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