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四道湾至朱家台子水毁修复工程(HBSY-202201GL-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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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201GL-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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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张湾区四道湾至朱家台子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建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张湾区柏林镇小堰村 建设规模:四道湾至朱家台子道路全长约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对道路进行全线修复,对路面、路基、桥梁、安防设施、挡墙进行修复,完善边沟、路肩等。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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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2-22 合同估算价:45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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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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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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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1月21日至2022年01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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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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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请投标人自行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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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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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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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 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 予通过。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需提供企业 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 通过。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业绩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计算(即交工验收之日应满足2018年12月1日至投标 截止时间的要求); 2、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工程交工验收证明文件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公开发布的已建业绩信息网站截屏(包括“工程名称”“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 项目详细信息)加盖公章,申请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资料不予认可; 3、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申请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等网站中查询有无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申请人应附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A 级守法诚信相关查询截图或由十堰市劳 动保障监察局出具的有效的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A证书)。 3、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 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表中对人员要求的交安B 证可以使用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册类证书除了提 供证书复印件外,还需提供证书官网查询截图及查询网址链接; 2、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2021年10-1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材料 包括社保缴费完税证明、社保个人明细等); 3、路桥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4、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1、表中对人员要求的交安 C 证可以使用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册类证书除了 提供证书复印件外,还需提供证书官网查询截图及查询网址链接。 2、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缴费完税证明、 社保个人明细等)。 3、路桥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 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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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