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小堰沟口至四道湾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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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205GL-00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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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张湾区小堰沟口至四道湾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湾区西城经济开发区草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张湾区西城经济开发区草店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道路起点位于四组小堰沟口,终点至小堰村交界处。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水毁道路,路线全长约1.1公里,技术参照四级公路,新建2座桥梁 。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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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十堰市张湾区小堰沟口至四道湾水毁修复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量。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6-22 合同估算价:48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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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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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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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5月26日至2022年05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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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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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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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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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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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近3年至少完成过一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须含桥梁)业绩且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审核备案。 |
注:1、“近3年”是指2019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总包已建业绩信息中的开工日期为准。
2、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官方网站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链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总包已建业绩信息网站截图(业绩信息中主要工程量须含桥梁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明【指:交工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完工(或交工)证明材料】。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余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3、每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中须包含桥梁工程内容,桥梁工程占比金额不做要求。
4、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业绩完整的证明材料,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投标人(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十政办发[2018]114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 A 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或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A 级标准“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 5、投标人未被列入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名单; 6、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 1.4.3和1.4.4规定的情形。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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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
注:1、提供投标人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2021年11月-2022年04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2、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 证)等证书的扫描件;项目总工: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等证书)的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须提供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截图。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施工员 |
1人 |
持有有效的公路或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质量员 |
1人 |
持有有效的公路或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员 |
1人 |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证)。 |
材料员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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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
1人 |
注:1、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为其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2021年11月-2022年04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2、安全员提供: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证)的原件扫描件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截图。其他人员提供:身份证、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3、以上人员均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