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十堰基地迁建项目 (项目名称)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十堰基地迁建项目道路外网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定额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销项税按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执行;
2.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式;
3. 材料价格参照《十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8年第6期信息价格。
4.修改后的清单电子版随本澄清文件一同发布;
5.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完成过至少 1 项 100000 ㎡及以上的类似厂区道路外网工程、公路或住宅小区道路管网工程等 (类似项目描述)的业绩,单项业绩或总承包业绩中包含满足要求的类似业绩均予以认可;
6.暗标编制要求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7. 本项目保证金标准账户为:
收款单位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账号:42050161600800000029-000706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五堰支行
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服务费由中标人统一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按招标文件执行,造价咨询服务费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所规定费率的3折计取,中标人在拿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支付到下面指定账号:
单位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127905433810603
开 户 行:招行武汉水果湖支行
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79674557.48元
10.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2019年6月12日09时00分。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