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成品仓库、电解液车间及配套工程EPC建设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张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成品仓库、电解液车间及配套工程EPC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5.3近年完成类似项目中“类似业绩”:②联合体:设计业绩:1项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网页版中标公示及网站链接)和施工业绩:1项单层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网页版中标公示及网站链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是否是并列关系,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总承包(EPC)业绩是否不作为类似业绩?
回复: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需同时提供类似设计业绩和类似施工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EPC)属于提供方的有效类似业绩。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