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答疑文件
编号:002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十堰市应急物资储备库、人防疏散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融合建设项目(项目名称)HBSY-202205FJ-025001001(招标编号)十堰市应急物资储备库、人防疏散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融合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招标中的疑问,作如下答复:
1、问: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堰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启动招投标程序时上传的招标文件未含有清单及图纸等,对招投标内容有实质影响的相关文件。直至2022年5月25号,清单及图纸等相关文件才陆续上传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待我司下载后,离投标截止时间仅仅6天时间(还含有非工作日周末2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所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及根据招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 另外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将在投标截止日15 天前提供。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可现在投标截止时间并未延期。 因此我司要求此项目延期开标!
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已顺延至2022年06月10日09时00分。
2、问:1、24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约定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合同签订后 28 日内承包人提供合同金额 10%的履约担保金。 请问以哪一条为准? 2、186页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主体工程封顶支付已完成合同额的 70%;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使用时,支付比例不超过已完成合同额的 70%;审计结算前,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额的 80%。剩余部分经审计结算后一年内付清(1.5%质保金除外),待质保期满后余款支付完毕。费用支出不计算施工企业财务成本。 189页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结算金额的 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请问关于质保金描述以哪一条为准? 3、请问本项目支付方式是否为银行转账,如不是,请明确。 4、请明确业主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罚息条款
答:(1)履约保证金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2)质量保证金的描述以第(2)种方式为准。(3)本项目支付方式在合同签订时约定(4)业主支付工程款无罚息条款约定。
3、控制价编制说明中“3.部分单价采用含税市场价包干价作为最高限价,需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具体如下:大开挖土石方最高限价为13.5元/m3、余方装车弃置大开挖土石方每增加1km运费最高限价为2元/m3/km、外墙真石漆最高限价为80元/m2;”,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单项最高限价。
招标人:十堰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