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泗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茅箭段)(项目名称)
十堰市泗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茅箭段)施工2标段(标段名称)
澄清修改公告
编号:01
各投标人:
十堰市泗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茅箭段)施工2标段(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同类工程和类似工程现更正为:
(1)同类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 50% 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为准,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公告官方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鉴定书)或完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等附件。
(2)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 20% 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为准,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公告官方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鉴定书)或完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等附件。
以上内容作澄清修改,其他事项不变。本公告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澄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特此公告!
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