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十堰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十堰市环境卫生管理局2020年5月-12月机动车定点加油项目(四次)(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由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处理”,故本项目四次采购做废标处理。
因本项目连续招标四次均失败,本项目招标活动暂行终止,特此公告!
十堰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