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宜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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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Z-202204QG-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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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松宜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一期)EPC (项目名称)已由 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松宜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松发改审批[202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松滋市刘家场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松滋市刘家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 松宜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一期)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松滋市刘家场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范围为松宜矿区尖岩河-陈家河矿区的松滋市区域,总占地面积约 34.4 平方公里,内容包含地下水引流及封堵工程、地下水生态治理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三部分。其中,地下水封堵工程建设内容为矿区封堵回填;松宜矿区地下水生态治理;下游河道治理主要是对洛溪河和柳林河进行清淤,修建滚水坝,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等服务工作。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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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并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a勘察:收集本项目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完成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室内试验、工程测量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进行现场配合及后期服务等;b设计阶段:在水文地质勘察基础上优化本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C施工阶段: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d其他部分: 与该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自检、移交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5-18 合同估算价:63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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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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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勘察资质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新资质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要求的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甲级(新资质环境工程通用专业资质);要求的施工资质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应具备施工综合资质或通用专业承包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根据相关规定,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招投标。
3.1.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6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网站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三者缺一不可),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修复治理)或矿井废水污染防治(修复治理)施工工程业绩。
3.1.5人员要求: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
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信誉要求:
① 未被责令停业;
②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③ 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④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 近3年未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问题受到国家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成员需由符合本项目相关规定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3.1.5要求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联合体组成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3.1.3、3.1.6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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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4月16日至2022年04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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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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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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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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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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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