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八宝镇卫生院(松滋市人民医院八宝分院)住院综合楼招标文件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Z-201905FJ-005001001)
各投标人:
关于松滋市八宝镇卫生院(松滋市人民医院八宝分院)住院综合楼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一律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能清晰反映项目投资额度及建筑规模的业绩信息网页版截图(一个业绩一个截图)。其中企业类似业绩证明必须上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竣工验收备案”页面截图(模板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竣工验收备案模板”),附在投标文件“3-1《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之后。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上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施工许可证”页面截图(模板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施工许可证模板”),附在投标文件“(二)《项目经理简历表》”之后。”修改为:1、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一律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能清晰反映项目投资额度及建筑规模的业绩信息网页版截图(一个业绩一个截图)。其中企业类似业绩证明必须上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竣工验收备案”页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3-1《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之后。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上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施工许可证”页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二)《项目经理简历表》”之后。
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并无模板,请各投标人按照要求上传证明资料。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