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陈店镇2021年通村公路工程(HBSZ-202112GL-024001001)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1.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中“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3506533;账户名称:松滋市陈店镇人民政府;开户银行:松滋市农商行陈店支行;其他要求:/。 ”
修改为: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665462;账号名称:松滋市陈店镇财政管理所村级代管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松滋市农商行陈店支行;其他要求:备注项目名称《松滋市陈店镇2021年通村公路工程》”
2.原第一章招标公告中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14日 09时00分”
3. 原第一章附录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至少独立承担过1 项(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在2019年1月13日~2022年1月12日)单项合同金额在28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修改为:“近3年至少独立承担过1 项(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在2019年2月14日~2022年2月13日)单项合同金额在28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4. 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近 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在 2019年 1月 13日~2022年 1 月 12 日)单项合同金额在 280 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 承包业绩(以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 )。 ”
修改为:“近 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在 2019年 2月 14日~2022年2月 13 日)单项合同金额在 280 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 承包业绩(以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 )。 ”
5. 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近 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在 2019年 1月 13日~2022年 1 月 12 日)单项合同金额在 280 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以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 )。 ”
修改为:“近 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在 2019年2月 14日~2022年 2月 13日)单项合同金额在 280 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以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 )。 ”
6. 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时间:
2022-01-20。 ”
修改为:“支付时间:2022-02-22。 ”
本修改是对《松滋市陈店镇2021年通村公路工程(HBSZ-202112GL-024001001)》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本修改(1)发生矛盾,以本修改(1)为准。
松滋市陈店镇人民政府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