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红岩河通村公路项目(一期)EPC工程招标文件答疑
招标编号:HBSZ-202208GL-024001
各投标人:
根据部分潜在投标人对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红岩河通村公路项目(一期)EPC工程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问题1:关于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类似项目业绩“(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近5年承担过类似工程IV 级及以上专用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的......”中提到的类似工程是否为招标公告项目规模定义的水电工程对外交通IV级专用公路工程?
答:包含但不限于招标公告项目规模定义的水电工程对外交通IV级专用公路工程等。
问题2:关于招标公告中“合同估算价:24330.02万元”,是否只为工程建安费,不包含勘察设计费?
答:(1)合同估算价不包含勘察设计费。
(2)勘察、设计费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计算。
问题3: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格式八、项目管理机构中已经填报过(二)项目经理简历表、(三)设计负责人简历表、(四)施工负责人简历表及(五)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而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十一、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又有(一)勘察负责人(二)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需要填报,并要求表后也应附有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此处所需填报内容是否重复?因考虑到上传投标文件的大小限制,是否可无需再次填报直接删除?
答: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十一、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一)勘察负责人(二)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为第三章评分办法2.2.4(2)中勘察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填写,所以此处填报内容不是重复的,无需删除。
本答疑是对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红岩河通村公路项目(一期)EPC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发生矛盾,以本答疑为准。
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湖北旭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