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污灌区(南海镇)受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EPC项目招标文件第一次澄清
各投标单位:
现对松滋市污灌区(南海镇)受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EPC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在 2016年2月25日至 2021年2月24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或耕地土壤治理修复或施工项目业绩的。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即可。
此处澄清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在 2016年2月25日至 2021年2月24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或耕地土壤治理修复项目业绩的。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即可。
本澄清是对《松滋市污灌区(南海镇)受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EPC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为准。
联系人:张政民
联系方式:13545427045
松滋市南海镇人民政府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