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中哈边坡治理工程答疑
(招标编号:HBSZ-202111QG-014001001)
针对投标人关于“荣成中哈边坡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提问,经招标人确认,现回复如下:
提问:湖北省人社部门已取消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鄂审改办发[2018]5号),招标文件第16页10.4.3关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条款应取消,证明文件见附件。
回复如下:按照松政办函【2019】37号文件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交: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企业到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证明,并报我市劳动监察部门审查核实后出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经开具过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其证明上注明的其他项目名称、次数及证明有效期在本标段使用都有效。注意:请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彩色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
湖北松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