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城乡融合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建筑和市政设计服务(HBSX-202205SZ-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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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X-202205SZ-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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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县城乡融合新型城镇化PPP项目(项目名称)已经随县发展和改革局(列入/取得)以随县发改发[2022] 54 号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的支持文件名称),项目业主为随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自筹 ,招标人为 随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建筑和市政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市随县 建设规模:项目设计包含市政道路和建筑工程,其中市政道路包含:烈山湖东路北延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总里程约4.4公里;建筑工程包含:1、随县新高中,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1800㎡;2、随县市民中心及配套服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4300㎡;3、随县人才公寓(一期)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000㎡;4、随县农贸市场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00㎡ 。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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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道路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配合甲方完成方案规划审批,直至完成平面设计、纵断面设计图、横断面设计图、交叉口设计图、路面结构设计图、特殊路基设计图、道路附属工程设计图、桥涵设计图、给排水设计图、照明设计图、交通安全设计图等。建筑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配合甲方完成建筑方案规划审批,直至完成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室外景观、室内一次装修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未包含BIM专项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家具设计、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6-15。其中:服务期限为配合本项目后期施工咨询的总期限,前期项目报批报建、设计成果交付根据招标人后期实际需求按时提交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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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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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1.3 业绩要求:同时满足(1)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投资额超过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主干道设计业绩。(2)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建类项目设计业绩。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项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建类项目设计业绩。
3.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团队配备科学、合理,且人员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基本需要。项目团队应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且专业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1.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1.7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或投标人承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三者均需提供);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特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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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5月13日至2022年05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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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02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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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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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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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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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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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