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城区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星升片区)设计(HBSX-202312FJ-01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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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X-202312FJ-01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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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县城区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星升片区)设计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随县城区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关于随县城区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关于随县城区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延长建设期的批复》(随县发改发[2015]196号)、(随县发改发[2015]199号)和(随县发改审批服务[2021]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立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随县立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市随县厉山镇 建设规模:随县城区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星升片区)建设用地面积369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6072.8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52818.63平方米,配建 6 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为2267.78平方米,配套服务建筑面积为741.16平方米。配套完成道路、广场硬地铺装、绿化、供配电、照明、给排水、消防及各种管网等全部工程建设。 其他:本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301.9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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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含项目方案设计、报规报建、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精装修、人防工程及深基坑支护等专项设计)。配合招标人及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配合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服务等工作。按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16。其中:方案设计及报批为合同签订且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后 15天,初步设计为方案通过报规后15天 ,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评审后30天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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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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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年份提供);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并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6)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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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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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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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为响应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需求,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CA身份认证、在线签订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请大家积极使用平台新增功能。 具体操作请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通知”栏目查阅《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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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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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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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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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