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平原岗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建筑设计(HBSU-201907FJ-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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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U-201907FJ-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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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平原岗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建筑设计已由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随发改审批服务[2019]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平原岗五组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67公顷,建设住宅及配套用房359套,总建筑面积约5280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面积约13094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弱电、燃气、消防、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1)住宅建筑分为1#、2#、3#、5#楼。其中1#楼13层(48户),限高42.8米;2#楼13层(47户),限高42.8米;3#楼24层(88户),限高75.8米;5#楼24层(176户),限高75.8米。(2)配套设施建筑分为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文化活动站、群众健身用房、公共厕所、生活垃圾收集站、社区服务站、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总建筑面积3685平方。 其他: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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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随州市平原岗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建筑设计等,设计阶段为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现场相关服务。设计成果包括图纸、文本、概算及相应电子文件。 标段划分:随州市平原岗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建筑设计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08-26。其中:设计任务书下达后25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审查通过后50天内提交施工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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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工程设计费:估算为人民币155.56万元(按照计价格[2002]10号文设计费计算标准的三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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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19年度连续3个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
4.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7月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总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应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或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根据《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若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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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07月29日至2019年08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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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19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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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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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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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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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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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