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翼·汉东至尊三期景观绿化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根据《海翼·汉东至尊三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文件相关规定,现发布本补遗书(编号001),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阅读优先度高于原招标文件。本补遗书不影响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请各投标人必须以经过修改的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现对海翼·汉东至尊三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文件做出以下修改:
1、为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及施工进度,申请人必须书面承诺“若入围投标并最终中标,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常驻现场履职。”
针对已报名投标单位的提问,做出以下澄清:
1、招标文件要求“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中标公示截图(须附带查询网址)”,请问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信息是否认可?
答:认可。类似业绩须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中标公示截图(须附带查询网址,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预审文件中要求“近五年(2014 年 7 月 1 日至今)合同金额在 18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景观(其中合同内容必须涵盖房屋建筑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或公共建筑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依据查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将园林绿化景观区分为“房屋建筑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或公共建筑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此条明显不是很合理,那么请问公共道路项目的绿化景观工程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海翼地产(随州)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