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团风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工程2标段 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异议的回复函
关于《团风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工程2标段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异议函,经与招标人协商,现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商务评审1.类似业绩:投标企业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00万元、处理规模不低于80t/d且出水达到《生活垃 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 准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 事实依据:1、本项目为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类似业绩不能限定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业绩,其余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业绩也属于类似业绩。
回复:此项已作修改,并于2021年1月16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电子平台》发布异议回复及变更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2、类似业绩不能限定中标通知书和合同,采购分包业绩满足合同金额要求和处理规模要求的也属于类似业绩、只提供合同即可。
回复: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是互相应证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并未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此项不作修改。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类似业绩限定合同金额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中小企业供应商。
回复: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电子平台》建设项目范本文件中“类似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此项是严格按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电子平台》建设项目范本文件进行编制,因此本条不作修改,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4、质疑事项2: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商务评审2.检验报告:每提供一个所投渗滤液处理设备的检验报告得 0.5分,最高得3分。 事实依据:1、所投渗滤液处理设备的检验报告不明确,渗滤液处理设备为集成设备,只能提供渗滤液处理集成设备生产企业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提供设备出水水质检测报告也可以证明渗滤液处理设备质量合格。 2、未明确所投渗滤液处理设备是否是上一条评审标准中的类似业绩的渗滤液处理设备。
回复:本项目的渗滤液成套处理设备为集成设备,投标人需提供渗滤液处理各集成部件产品的生产企业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设备出水水质检测报告。
5、质疑事项3: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商务评审3.专利证书:投标人及所投设备具有渗滤液处理相关的专利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 事实依据: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可以体现企业的技术实力,同样为知识产权的软件著作权也可体现企业的技术实力,不应排除在得分范围之外。
回复:本条的评分要求是依据法律规定和项目的特点进行的合理编制,渗滤液处理相关的专利证书作为评分因素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本项不作修改,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团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