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张家湾片区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团风县张家湾片区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名称)第一次答疑澄清
招标项目编号:HBTF-202107FJ-008001
各投标人:
问题描述: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经仔细阅读团风县张家湾片区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HBTF 202107FJ 008001(招标编号) / (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文件招标公告中3.1.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的规定:“投标申请人近五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下同)”,而第三章评标办法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业绩的评定描述为:“投标人近五年每具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项目经理每具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此处的阐述是投标人具备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得分。 根据2019年12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第十条”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我公司认为:根据以上描述,第三章评标办法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业绩的评定,是具有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才可得分,而不是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单独任意一项业绩得分,请贵单位做出详细说明。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近五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是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设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及《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相关规定,并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第十三条“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由建设单位依法自主选择”。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相关规定,并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
请投标人仔细研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及《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