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短港河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第一标段(HBXG-202107SL-01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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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G-202107SL-01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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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短港河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已由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以孝水建函【2021】11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应城市 建设规模:应城市短港河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治理范围为短港河干流主城区段,治理河道长度计 1.56km,治理起点为长荆大道上游 430m 处(桩号 K2+198),终点为膏矿铁路桥处(桩号 K3+758),主要建设内容有环保清淤、河道治理、生态修复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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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土建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二标段为工程监理。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9-03 合同估算价:1468.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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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468.9283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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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了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前述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4)近三年财务无亏损(以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证明材料)。
(5)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为准,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公示官方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6)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者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7)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企业拟任本标段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均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8)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9)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须出具官方网站(官方网站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10)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曾担任过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河道治理工程)的项目经理(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为中标公示官方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11)拟任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多投无效。 3.4其它要求:(1)拟任本项目第一标段的“五大员”具有相应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 (2)拟任本项目第一标段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均不得为在职挂靠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以最近一个季度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为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根据孝水建【2015】23号文《关于加强水利建设市场诚信记录应用的实施意见》规定:①拟任本招标标段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国内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类似职务。在其履职期间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②对有不良行为记录(在时效期内)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8)本工程必须遵守《孝感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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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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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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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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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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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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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