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及设计(HBXG-202012QG-02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XG-202012QG-02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孝感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及设计已由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孝发改审批【2020】1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孝感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孝感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兴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孝感市高新区澴川路299号。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27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766平方米,建设6层综合性主楼一栋,裙楼两栋,地上建筑面积10825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3954平方米,地下训练场建筑面积3987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和孝感市指挥调度中心。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筑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总包,包括:①孝感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工程勘察;②方案深化设计(平面、立面、配套广场景观等);③初步设计(含概算);④施工图设计(含主体配套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人防工程和二次深化设计(不含精装修的二次深化设计)等);⑤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2-01。其中:(1)勘察完成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2)设计完成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
2.3其他:(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本地现执行的勘察规范合格标准、设计规范合格标准。(2)服务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施工驻场服务期限:开工令下发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①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业绩要求: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18000 平方米及以上或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同时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18000 平方米及以上或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的平均利润大于0元。(6)信誉要求:①具备良好信誉,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②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企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的“截图”加盖公章。 ③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行出具本款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15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0年12月24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