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孝感市垃圾分类末端处置项目土建施工(第二次)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作如下澄清答疑:
1. 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1进度计划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数350天,请问以哪个工期为准?
答:以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为准。
2. 投标人须知7.3.1约定不提交履约保证金,但合同里面约定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10%,请问是否以投标人须知里面的约定为准?
答:不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投标人须知里约定为准。
3.“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中拟投标项目名称无法选到此项目,请问此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答:此项不作为评审项,但投标人仍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的相关企业和人员登记信息。可以不用提供带二维码的登记表,采用截图等方式进行证明。
4. 投标文件1-4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及简历表下方说明:“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及简历表”同本章第七节,是否就是和“项目经理简历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表”相同?填写项目经理简历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表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如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它地方内容与本澄清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带来不便请谅解。
瀚蓝(孝感)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