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四桥北还建小区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XS-201812SZ-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四桥北还建小区附属工程已由浠发改投资[2014]2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浠水县清泉镇白果树社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配套建设给排水、电、燃气、绿化以及小区配套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约744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内容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前2018年公司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及2018年劳务合同);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的;
3.2.5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在“信用中国”管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7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上不良行为扣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
3.2.8如发现两家及以上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1 月3日至 2019 年 1 月 8 日 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 ,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700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支行南城分理处;虚拟子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532。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4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5日 10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第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建造师递交的,招标人将拒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浠水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其它事项说明
7.1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对接,接受全过程跟踪监管。
7.2付款方式:本项目为无预付款方式,在建设期按形象进度支付40%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结算后付至总造价的90%,留5%为质量保证金和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计10%)在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无息一次付清。
7.3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在签订合同前提交至业主单位指定的账户,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7.4本项目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在签订合同前提交至业主单位指定的账户,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甲方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7.5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6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7本项目中标人应严格管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本项目中持证执业,不得缺席,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将由招标人和所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监督,如发现违规,将进入浠水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黑名单,并没收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7.8本项目所在区域内的清场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其费用。
7.9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6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洪先生 联 系 人: 高女士
电 话: 18162893588 电 话: 13807255758
2019 年 1 月 2 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