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皂泥湖公园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浠水县皂泥湖公园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标段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1901QT-00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皂泥湖公园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投资【2018】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浠水县翟港路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173.13万元。内容包含项目规划、设计、测绘、勘察、道路工程、生态净化工程、绿化工程、截污管网工程等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173.13万元,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财政评审后的预算价的1%
招标范围: 浠水县皂泥湖公园建设工程整个EPC 过程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如果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 项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1项。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的;
3.2.5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在“信用中国”管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7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上被纳入黑名单
3.2.8如发现两家及以上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1 月18日至 2019 年 1 月24日 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 ,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40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支行南城分理处;虚拟子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544 。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2 月13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2 月14日 10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第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总监理工程师递交的,招标人将拒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浠水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4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对接,接受全过程跟踪监管。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县清泉镇戏台巷50号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6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438200
联 系 人: 高先生 联 系 人: 高女士
电 话: 15971325111 电 话:0713-4435999 /13807255758
2019 年 1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