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城区公共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XS-202010QG-00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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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S-202010QG-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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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城区公共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浠发改交通【202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浠水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价约2.7993亿元,规划用地总进深约280米,长约450米,总用地面积12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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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交站、社会车辆停车场、铁路内部停车场、出租车停车场、道路、匝道及落客平台、铺装、园路、绿化、客运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管理用房及公厕、附属设施等,其中客运站建筑面积约4000㎡,旅游集散中心建筑面积约400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2-08 合同估算价:2799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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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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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类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五年(2015 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过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1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类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至少满足两项。证明材料需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工作、面积或合同额等)
3.1.3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且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中标单位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反映经营状态良好,未发生亏损。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⑧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①、②、③、④、⑥提供承诺函,⑤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⑦自行承诺;⑧《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仅允许1家设计企业与1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设计企业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申请文件一并提交。②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④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申请文件一并提交。⑤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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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1月07日至2020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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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0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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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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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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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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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