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污泥处理中心工程EPC 总承包补遗书
各投标人:
现对浠水县污泥处理中心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分因素部分内容表述作以下修改:
1、 2.2.2商务评审中:4.市政工程EPC业绩
修改为:2.2.2商务评审中:4.设计市政工程EPC业绩
2、 2.2.2商务评审中:6.企业资信及技术实力
修改为:2.2.2商务评审中:6.设计企业资信及技术实力
3、2.2.2商务评审中:7.技术水平
修改为:2.2.2商务评审中:7.设备技术水平
4、2.2.2商务评审中:9.工程案例
修改为:2.2.2商务评审中:9.施工工程案例
招标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