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发展大道以南地块、花莲路以北地块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更正说明及延期开标的通知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2条“招标范围”更正为: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勘察(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及后续配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按照技术规范编制预算以及其他资料等内容,泽波桥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工作等全部工程内容(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作相同修改)。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更正为9202.76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9041.60万元,设计费161.166万元(本金额不包含泽波桥设计费,在投标报价时设计费报价不变,在实际结算时设计费按财政评审后工程建安费(泽波桥除外)的2%作为计算依据】。
3、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款“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3业绩要求”更正为:“近5年①投标人承担过一项项目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②投标人承担过一项项目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注:含联合体业绩。①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定)。②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定)”。
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更正为“1)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0%扣0.5分,最多扣5分;报价分=3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5,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 1%扣0.5分,最多扣5分;报价分=3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5”。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3质量标准更正为“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规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6、“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7、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
8、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05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相应延期至2022年05月06日9:00时始。
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