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产城融合一体化–城乡孵化中心建设项目(两山转化中心)EPC总承包工程(HBXE-202207FJ-01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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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E-202207FJ-01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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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产城融合一体化–城乡孵化中心建设项目(两山转化中心)EPC总承包工程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以宣发改审 【2022】 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百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50.0%贷款:50.0%招标人为宣恩百兴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宣恩县珠山镇农芋大道 建设规模:城乡孵化中心建筑总面积为15197.25㎡,其中计容面积12942.48㎡、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2254.77㎡。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及场地、绿化、室外照明、室外管线等附属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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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评审、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施工总承包内容: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01 合同估算价:588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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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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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要求)(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五年承接过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确认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4)人员要求:①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述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6)其他要求:①省内外设计、施工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打印查询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人员岗位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所有拟派人员提供2022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②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是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一家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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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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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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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异议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0718-5834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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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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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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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