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中招标人为:“应城市城中街道办事处、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修改为:应城市城中街道办事处。
各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招标人既可以为:应城市城中街道办事处、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也可以为:应城市城中街道办事处。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文件。
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