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2021年英山县红山街张畈至鸭掌树段四好农村路项目(第二次)(HBYS-202111GL-022001001)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在第一个信封开标时,该系数由招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从 0.995 、0.990 、0.985(系数)中随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第二个信封开标后,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时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4(3) |
评标价 |
评标价得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 F=50 E1=1.5 E2=1 |
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各投标人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