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天河下游水生态修复工程(第三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BYX-201811SL-023001
1. 招标条件
郧西县天河下游水生态修复工程(第三期)施工、监理项目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郧西发改审批〔2018〕17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及自筹,招标人为郧西县天源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主要对天河干流全长6.3km的河道进行治理。主要建设防洪安全工程、污染防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景观文化工程、保护与管理工程等内容;
2.2 标段划分:根据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拟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YXTH-SST-2018-SG01)主要招标内容:对桩号K6+200-K3+500的河道进行治理;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YXTH-SST-2018-SG02)主要招标内容:对桩号K3+500-K0+800的河道进行治理;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YXTH-SST-2018-JL03)主要招标内容:郧西县天河下游水生态修复工程(第三期)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3 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汛期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5年、2016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无亏损;
3.1.3业绩要求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施工合同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中标通知书及合同)需加盖公章并上传扫描件为准);
3.1.4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②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证书二级及以上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未在建承诺书),近五年至少完成一项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中标通知书及合同)需加盖公章并上传扫描件为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或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
3.1.5其他要求
①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指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下同)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包含已发布的中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必须以扫描件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提供的中标无效;
3.2 三标段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人员要求:
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工建筑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
3.2.3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及以上类似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的业绩;
3.2.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无亏损;
3.3 以上三个标段均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3.3.1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②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⑤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3.2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西分中心四楼1号开标大厅(十堰市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地税局旁边)办公楼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郧西县天源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乐先生
电 话:1837263102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郧西县城关镇七夕大道锦盛嘉宛1-9幢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3297172000